民进安庆市委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责
发布日期:2018-01-24 11:49 作者: 浏览次数:814
根据《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》,按照《关于民进安庆市第七届委员会工作分工的决定》,结合我会实际,民进安庆市委会专职副主任委员的职责是:
1.协助主任委员领导全会工作,负责处理全会日常工作,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、主委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决定。
2.负责向常委会议、主委会议报告工作,并就市委会有关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。分管市委会组织建设、宣传思想、理论研究、机关建设及财务公开等的组织领导工作,联系并协调各兼职副主任委员和领导秘书长工作。
3.负责提出市委会全年整体工作计划、做出阶段性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,接受主委授权签发市委会有关文件和会议、活动通知,承担组织、协调、检查和督促市委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;
4.领导机关各科室开展工作,检查督促部门落实职责任务,负责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、业务学习和绩效考核,不断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,提高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。负责市委会的财务审批工作,组织机关财务运行和经费使用安排,及时向主委或常委会汇报财务执行情况。
5.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,代表市委会与三区党委统战部门、相关单位基层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,及时分析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,牵头协调、解决总支、支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,承担组织发展的计划安排、入会考察和骨干培养的任务。
6.负责组织市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,受主委委托主持全委会、常委会议和主委会议,主持市委会其它重要会议和活动。完成主委委托和主委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7.负责与中共市委统战部、市政协、各民主党派及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系、沟通与协调工作,重要事项及时向主任委员报告。代表市委会参加有关方面召开的会议和活动,积极做好市委会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8.营造风清气正的会务环境,带头贯彻执行会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,认真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,遵守会内纪律,接受会员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