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进安庆市委会宣传工作条例
发布日期:2018-01-22 11:43 作者: 浏览次数:850
第一条 民进安庆市委会的宣传工作,主要是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,宣传民进中央和民进安徽省委的决策部署,全面反映我会各项工作,积极宣传民进会员风采,致力于切实加强会内思想政治建设,扩大安庆民进的社会影响。
第二条 民进安庆市委会宣传工作在市委会领导下进行,由分管主委负责,市委会机关组织宣传科为日常工作牵头联系部门;市委会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范围承担相关的宣传工作任务,各总支、支部确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,调动其他会内宣传骨干积极参与。
第三条 每年上半年市委会召开一次宣传工作会议,总结表彰上年度宣传工作成果,安排布置本年度宣传工作任务,开展相关政治理论、文件政策以及宣传工作业务培训。
第四条 宣传工作主要阵地为:
1、民进会内宣传媒体:《安庆民进》会刊(季刊),“民进安庆市委网站”;《安徽民进》会刊、《安徽民进工作简讯》、安徽省民进网站;民进中央《民主》期刊、《民进工作简讯》、民进中央网站等。
2、市级政协统战宣传媒体:安庆市委统战部网站、《统战信息》(市委统战部主办)、《视野》(安庆市政协主办)、安庆政协网等;
3、各级新闻宣传媒体:《安庆日报》、《安庆晚报》、《每日动态》、安庆市政府新闻网、办公信息平台等;《江淮时报》、《工商导报》、《新安晚报》;《人民政协报》、《团结报》;安庆市电视台、安庆市广播电台等相关栏目。
第五条 宣传稿件主要分二大类:
1、工作信息通讯报道(含图片),内容主要是反映我会各级组织开展自身建设、参政议政、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情况和成绩,以及广大会员先进事迹的简要报道,主要包括信息报道、综合报道;
2、专题宣传稿件,内容主要是会内外专题活动成果(包括民进中央、省、市各级和中央、省、市政协及统战部的专题征文等)和反映民进界别特色及自身建设、参政议政、社会服务等项工作的总结、思考类文章,以及会员先进事迹专访。
第六条 宣传稿件报送审核流程:1)各总支、支部及机关各科室宣传员撰写稿件附活动图片资料),及时报送市民进组宣科(活动信息类要求不超过三天);2)组宣科及时审阅修改后,报分管领导审核;3)审核签名后及时回复组宣科,由组宣科上传安庆民进网站,并视情报送会内外其他媒体。
第七条 为调动我会宣传工作的积极性,每年开展一次安庆民进宣传工作考核评比,成绩纳入基层组织和成员履职考评,同时实行稿费奖励。奖励办法另行制定
第八条 本条例经由市民进七届二次全委会研究制定并通过后施行。